陈可辛电影《投名状》

·片名:《投名状》
·英文名:The Warlords
·导演:陈可辛
·投资:中国电影集团 寰亚电影有限公司 Morgan Chan影业 中影华纳横店 保利博纳 橙天娱乐星美影业 北京广电影视传媒有限公司
·发行:中国电影集团 北京保利博纳
·主演:李连杰 刘德华 金城武 徐静蕾
·造型指导:奚仲文
·动作指导:程小东
·摄影指导:黄岳泰
·上映日期:2007年12月13日
·推荐指数:★★★★★
四大名著之一《水浒》中就有“投名状”一说。其大意是指一个人在进入绿林时必须签署的一份生死契约,有了“投名状”便落草为寇,而摆脱“投名状”的方法只有接受官府的招安。
水浒传第十一回写王伦要求林冲拿一个人头来当见面礼。 “王伦道:既然如此,你若真心入伙,把一个"投名状"来。林冲便道:"小人颇识几字,乞纸笔来便写"。朱贵笑道:”教头你错了。但凡好汉们入伙,须要纳投名状,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,将头献纳,他便无疑心,这个便谓之投名状。林冲道:这事也不难,林冲便下山去等,只怕没人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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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演陈可辛表示他想拍一部媲美《英雄本色》的史诗战争片,三位主人翁的结拜,便成为全片的最重要关键,他们比照梁山泊好汉立誓同生共死的精神,以鲜血立下《投名状》:“生不能同生,死愿同死”而走上不归路,《投名状》在古代就是忠诚之证,意思是加入一个组织前,以该组织认可的行为表示忠心,所谓“但凡好汉们入伙,须要纳投名状。”就今天而言就是提出申请,该形式典出《水浒传》林冲投奔梁山的情节,后来很多小说也引用了这一说法。因此,左右剧中角色悲剧关键的《投名状》可说是最佳的片名选择。
华语片有史以来最受瞩目的合拍片《投名状》,创下耗资四千万美金的惊人纪录,三位国际巨星李连杰、刘德华、金城武首次合作,本届金马奖最佳导演陈可辛执导;中国电影集团、寰亚电影、MORGAN & CHAN影业有限公司、中影华纳横店影视有限公司、北京保利博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、北京橙天舞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北京广电影视传媒有限公司,星美(北京)影业有限公司,联合投资;中国电影集团主持国内发行,发行拳电影发行有限公司(Arm Distribution) 及寰亚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全球发行,预定于2007年跨年度贺岁上映,以千军万马、巨星阵容,迎接2008年。
